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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3 23:3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geminiyun 于 2017-5-13 23:51 编辑

今天论坛最火的两个帖子想必大家都看到了,是非曲直无须赘述。为了防止这厮换马甲继续在飞扬行骗,还鉴于这厮把我打为跳梁小丑,我思考再三,背了骂名,不能不干坏事啊,于是手痒转一个图给大家看看。请注意,这可是某人自己公开的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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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5 14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开元 于 2017-5-15 14:47 编辑
开元 发表于 2017-5-15 14:24
公开私信这样做楼主认为合适吗?这样只会反衬出楼主的心胸狭小,恶意报复.......这样不妥............

公开私信是侵犯个人隐私权。版主把别人的号也封了,这事也就过去了。何必旁观者(如楼主)也发贴攻击人,公开私信没完没了,难道卖家犯了死罪........墙倒众人推。楼主是不是应该对被攻击的人一个道歉并删掉别人的私信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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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5 15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开元 如果我没记错,楼主,你,泡泡沙3人是攻击别人最凶的3个人,有必要这样吗?此事就过去了。  发表于 2017-5-15

这是开元先生在我的贴子里的留言,句中的“你”指的就是我,
我正在反思,我怎么攻击别人最凶了?翻阅了我在卖家的贴子里的所有留言,真没明白,请开元先生明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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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5 20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开元 于 2017-5-15 20:31 编辑

谈谈本人对这件事的看法:
   
      买卖双方交易5本书,卖方没注明清楚有错在先,买方认为其中2本是复印书要求退货,如果是退2本复印书,这要求合情合理,估计卖方会接受。可买方至始至终都要求5本全退,这就有点过了,卖方可能一气之余选择硬扛到底。你去商店买了东西又要退货,老板会答应吗?别人不答应就上纲上线定性为骗子,这太强词夺理了吧!买方就没有一点错?卖方好像是论坛元老,在飞扬有好多年,如果他是骗子,那版主们不都成了傻瓜笨蛋?建议买卖双方本着真诚的态度私下协商,退还2本复印书,这事就顺利解决了。

      至于楼主,你说他骂了你,那你还不是骂了他的,你专门发个贴(在你的贴中公布别人的私信,这不就是主观上恶意为之),不把对方骂臭不罢休,值得这样吗?你是不是应该还被攻击者一个道歉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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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非颠倒,脑子有问题。  发表于 2017-5-15 21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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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5 15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开元 于 2017-5-15 16:19 编辑

建议版主把这贴子删掉,让论坛清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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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5 15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开元 发表于 2017-5-15 14:40
公开私信是侵犯个人隐私权。版主把别人的号也封了,这事也就过去了。何必旁观者(如楼主)也发贴攻击人, ...


饭可以乱吃,话不能乱说,卖书的那个贴子还在啊,我的留言都没有删掉,你去看看,我哪些言论涉及到你说的攻击最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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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4 08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这样做可能不太合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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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能说楼主脸皮太厚,无耻之及。  发表于 2017-5-15 20:36
我是大恶人。我愿意。  发表于 2017-5-14 08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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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3 23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俺的记性确实越来越差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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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3 23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建议坛子出一个勋章,给不靠谱的人挂上,我们不能保证诚信一个人永远诚信,至少应该知道谁是坑过人的,交易的时候有个选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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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3 23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雪中炭 于 2017-5-14 00:00 编辑

老兄,这可能侵犯他的隐私权。他私信给你,不应该算公开
他当初是私信还是发在论坛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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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eminiyun 我是大恶人。我愿意。  发表于 2017-5-15 20:41
截图兄自己看!就算侵犯隐私怎么了,我就侵了,有本事让他来咬我,他不就仗着互联网无法维权才如此嚣张的么!  发表于 2017-5-14 0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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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4 00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雪中炭 发表于 2017-5-13 23:52
老兄,这可能侵犯他的隐私权。他私信给你,不应该算公开
他当初是私信还是发在论坛的

LZ的图是论坛截图,不是私信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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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4 00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阶微 发表于 2017-5-14 00:09
LZ的图是论坛截图,不是私信内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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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4 05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家伙混在论坛这么久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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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4 05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论坛有奇葩,混在飞扬中;复印正版卖,耍赖撒泼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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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4 05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其实,葛先生可以采取单独提醒的方式,告诉你认为有必要提醒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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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eminiyun兄,我理解。  发表于 2017-5-15 22:52
geminiyun 我是大恶人。我愿意。  发表于 2017-5-15 20:40
胡老师,这种方式我也认为不妥,但是对非常之人须用非常之法。从那个帖子来看,那家伙坑过至少三人了,扔进诚信黑名单有必要。  发表于 2017-5-14 08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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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4 08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干得漂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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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4 08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和为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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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eminiyun 我是大恶人。我愿意。  发表于 2017-5-15 20:39
跟一无赖讲和为贵?  发表于 2017-5-14 08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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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4 08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仗剑行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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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4 10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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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4 11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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